1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;
2、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;
3、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;
4、取得应纳税所得,没有扣缴义务人的;
5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注: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,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,都应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
1、A01053《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(B表)》。
2、自然人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任职、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、台胞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。
4、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、台胞证的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、协议原件。
邢台网上办税服务大厅:http://www.hebds.gov.cn/bsfw/
1、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
2、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,核对资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
注:符合的即时办结;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
3、录入个人基础信息内容,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。
邢台市隆尧县地税局
电话:0319-6666185
地址:邢台市隆尧县康庄路497号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