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;
2、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(已经完成首次参保)。
城乡居民:《变更登记表》、身份证等材料;
城镇职工: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正、副本,工商变更执照、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城乡居民: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填写《变更登记表》及时到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。
城镇职工:
(1)单位自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写《变更登记表》,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。
(2)业务管理员对《变更登记表》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。
(3)经审核无误后,将变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,打印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正、副本交单位,并告知单位在申领单上签字。
(4)收回单位原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正、副本。
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
地址: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
电话:3690181
桥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
地址:邢台市中兴西大街61号(区政府院内)
电话:2022455
办理时限:审核通过,即时办理
办理费用: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