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.0%左右;
2、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.5%、1.0%、2.0%左右。
温馨提示:
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,非个人缴费。
1、职工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按60%计征,
2、高于300%的,按300%计征,
3、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
邢台市隆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电话:0319-12333
地址:邢台市隆尧县象城街272号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