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、无法共同生活的,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。
2、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,有虐待、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,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。
1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
2、收养登记证
3、解除收养登记协议原件
1、申 请: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,到科室进行申请
2、受 理:科室办理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
3、审 批: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
4、办结通知:审批完成后办理人员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
邢台市隆尧县民政局
电话:0319-6662330
地址:隆尧县象城街165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